
产品符合2019新标准GB/T50123-2019
试验所需辅助工具
1、台秤:
称量10kg、分度值5g,
称量50kg、分度值10g
2、量砂
粒径0.25-0.50mm的干燥标准砂10kg-40kg
3、其他
有盖的量砂容器、直尺、铲土工具

一、操作步骤(用套环)
1、在试验地点,将面积约400c×40c的一块地面铲平。如检查填土压实密度时应将表面未压实土层**掉,并将压实土层铲去一部分(其深度视需要而定),使试坑底能达到规定的取土深度。 附图 图一灌砂法质量密度试验仪
2、称盛量砂的容器加量砂的质量,按图一:将仪器放在整平的地面上,用固定器将套环位置固定。开漏斗阀,将量砂经漏斗灌入套环内,待套环灌满后,拿掉漏斗,漏斗架及防风筒(无风可不用防风筒),用直尺刮平套环上砂面,使与套环边缘齐平。将刮下的量砂细心倒回量砂容器,不得丢失,称量砂容器加*次剩余量砂质量。
3、将套环内的量砂取出,称其质量,倒回量砂容器内,环内量砂允许有少部分仍留在环内。
4、在套环内挖试坑。其尺寸大致如图二。 试坑尺寸与相应的标准砂粒径如图二 挖坑时要特别小心,将已松动的试样**取出。放入盛试样的容器内,将盖盖好,称容器加试样质量,并取代表性试样,测定其含水量。
5、在套环上重新装上防风筒、漏斗架及漏斗。将量砂经漏斗灌入试坑内。量砂下落速度应大致相等,直至灌满套环。
6、取掉漏斗、漏斗架及防风筒,用直尺刮平套环上的砂面,使与套环边缘齐平。刮下的量砂**倒回量砂容器内,不得丢失。称量砂容器加第二次剩余量砂质量。
7、本试验称质量精度:称量小于10kg为5g;大于10kg时为10g。 灌砂法容重试验仪
8、按下式计算湿质量密度及干质量密度:
式中po——质量密度(g/cm);
pd——干质量密度(g/cm);
m1——量砂容器加原有量砂总质量(g);
m2——量砂容器加*次剩余量砂质量(g);
m3——从套环中取出的量砂质量(g);
m4——试样容器加试样质量(包括少量**量砂质量(g);
m5——量砂容器加第二次剩余量砂质量(g);
m6——试样容器质量(g);
w1——含水量(%);
pn——往试坑内灌砂时量砂的平均质量密度(g/cm);
ps——挖试坑前,往套环内灌砂时量砂的平均质量密度(g/cm), 计算至0.01(g/cm)。
灌砂法容重试验仪若量砂被浸湿或混有杂质时,应充分风干过筛后再行使用。
土中有很大孔隙,量砂可能进入其孔隙时,可按天然地面或试坑外形,松弛地放一层柔软纱布,再向套环或试坑中灌入量砂。
因量砂质量密度随灌砂时量砂的落距及试坑尺寸而不同,故式中的量砂质量密度ps及pn必须采用与灌砂条件相适应的质量密度。
若经量砂质量密度校验证明ps与pn相差很小时,式中ps可用pn代替。
灌砂法容重试验仪

操作步骤(不用套环)
1、按用套环操作步骤——准备试验地点,在刮平的地面上按其操作步骤4)的规定挖坑。
2、称盛量砂容器加量砂总质量,在试坑上放置防风筒和漏斗,将量砂经漏斗灌入试坑内,量砂下落速度应大致相等,直至灌满套环。
3、试坑灌漏量砂后,去掉漏斗及防风筒,用直尺刮平量砂表面,使与原地面齐平,将多余的量砂倒回量砂容器,不足时可以补充。称量砂容器加剩余量砂质量。
4、按下式计算湿质量密度及干质量密度: 式中m7——量砂容器加剩余量砂质量(g),计算至0.01(g/cm)。
5、本试验需进行二次平行测定,取其算术平均值记录。



